BVLOS 三地對照:美國還沒發布、歐盟已經能飛、台灣根本沒有這個框架
歐盟自 2020 年底起就有可行路徑——Specific 類別憑風險評估取得營運授權,加上 U-space 法規 (EU) 2021/664 逐步部署。美國的 Part 108 到 2026 年 7 月仍在 OIRA 審查、尚未發布。台灣則連框架都還沒有:《管理規則》給的是「延伸視距飛航」(900 公尺、400 呎、要目視觀察員),真正的視距外只能靠法人逐案申請、許可效期 3 個月。
歐盟自 2020 年底起就有可行路徑——Specific 類別憑風險評估取得營運授權,加上 U-space 法規 (EU) 2021/664 逐步部署。美國的 Part 108 到 2026 年 7 月仍在 OIRA 審查、尚未發布。台灣則連框架都還沒有:《管理規則》給的是「延伸視距飛航」(900 公尺、400 呎、要目視觀察員),真正的視距外只能靠法人逐案申請、許可效期 3 個月。